DY-250Z電動執行器是自動控制系統中的重要設備,被廣泛應用。由于受使用條件、維修水平及安裝地點的限制,電動執行器的控制精度一般為3%左右,有的甚至超過5%,嚴重制約了系統調節品質的提高。對于快速響應控制和多參數禍合控制系統,提高電動執行器的控制精度就顯得更加重要。我廠現有各種電動執行器50多臺套,用來控制煤氣、焦油、蒸汽、水、廢氣等各種介質的工況。在生產實踐中,針對不同的影響因素,分別采取了相應的技術措施,使電動執行器的控制精度全部達到2%以上,有的超過1.2%,為提高控制系統的調節品質發揮了巨大作用。
影響電動執行器控制精度的因素有以下幾個方面:
1.調節閥振動。
2.執行器制動器失靈。
3.執行器輸出存在滯后環節。
4.伺服放大器靈敏度過低。
5.執行器閥位反饋信號誤差大。
6.執行器選型不合適等。
DY-250Z電動執行器解決辦法:
1.調節閥振動。首先找到振源,由外部引起的振動,應使調節閥遠離振源;消除或減弱振源的振動強度;采用增加支點等方法減弱調節閥的振動。
2.電動執行器制動器失靈。制動器用來消除電動執行器斷電后轉子和輸出軸的慣性惰走和負載反作用力矩的影響,使輸出軸準確地停在相應的位置上。
3.電動執行器輸出存在滯后環節。主要滯后環節存在于角行程電動執行器輸出軸與調節機構(蝶閥等)的聯接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