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電動執行器在原有成熟產品的基礎上改進和完善結構,優化防護性能及關鍵零部件,*自主研發的新一代產品,具有結構緊湊,體積小,外形美觀,性能穩定可靠等優點,良好的防護等級可滿足多種設計的需要:隔爆型、整體開關型、整體調節型。
產品用以控制閥門的開啟和關閉,適用于閘閥,截止閥,截流閥,隔膜閥,其派生產品可適用于球閥,蝶閥和風門等,它可以準確地按控制指令動作,是對閥門實現遠控,集控和自動控制的*的驅動裝置。
電動執行機構的類型許多,不同類型和功用的電動執行機構與閥門配套后都可稱之為電動閥門,但往往在規劃、選型的進程中只注重閥門的參數忽略或沒有明確電動執行機構的相關要求,這樣不只使電動閥門發揮不出的功能,而且在設備、調試、運用進程中也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乃至給出產構成嚴峻的結果。
閥門啟閉所需的扭力抉擇著電動執行機構選擇多大的輸出扭力,一般由運用者提出或閥門廠家自行選配,做為執行器廠家只對執行器的輸出扭力負責,閥門正常啟閉所需的扭力由閥門口徑大小、作業壓力等要素抉擇,即使是同個閥門廠家出產的同標準閥門扭力也有所不同,當選型時DY電動執行器的扭力選擇太小就會構成無法正常啟閉閥門,因而電動執行機構必需選擇一個合理的扭力規劃。
根據所選電動執行機構承認電氣參數,因不同執行器廠家的電氣參數有所不同,所以規劃選型時一般都需承認其電氣參數,主要有電機功率、額定電流、二次控制回路電壓等,往往在這方面的忽略,結果控制體系與電動執行機構參數不匹配構成作業時空開跳閘、保險絲熔斷、熱過載繼電器保護起跳等毛病現像。